尊号:亦称“徽号”,指古代给皇帝(或皇后)所加的出于歌功颂德的名号。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群臣曾请加神宗以“奉元宪道文武仁孝”之号,神宗不许。后来神宗又有“绍天法古运德建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之号。
吴正宪:即吴充(1021—1080)。字冲卿,浦城(今属福建)人。官至宰相,卒谥正宪。
朝廷赐予臣下“功臣”的名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时。从那以后,各藩镇长官以至其僚属从事和参军,凡是资历深的,都援例赐以“功臣”之号。本朝只以“功臣”名号赐予将相大臣。熙宁年间,因按制度要加皇帝尊号,宰相率领同事诸大臣当面请示再三,神宗始终不答应,并说:“这种名号如同你们的‘功臣’之号,对一个人的名实又有何补益?”其时吴正宪为宰相第一人,于是请求取消已赐给他的“功臣”之号,神宗答应了。自此群臣相继请求撤销“功臣”名号,遂不再赐予。
辨证
卷三和卷四以“辨证”为标题,即辨别考证之意。传统上将《梦溪笔谈》列为考证笔记的著作,所以全书中的考证文字实不止于此门,不过此门仍可作为有代表性的考证门类之一。沈括考证工作的最大特点,是以文献记载、书本知识与亲历见闻、实地调查及自身实践经验相印证,而不是仅仅辗转于古今文字记录之间求左验,因此能以自己深厚的学术素养和前沿式的治学方式为基础,构筑起一个足以服人又自成一格的实证体系。故所考虽杂而人不病其杂,所记虽细而人不病其细,上至天文地理、国典朝章,下至人伦日用、族群风俗,以至种种人不经意的物理现象,一经其手便皆成学问。如本门所收各条,即包括了各种考证方法,而尤重经历见闻、观察试验及实践经验,这与一般的文献考证著作是有所不同的。
卷三
钧石之石
“钧石”之“石”,五权之名,石重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自汉已如此,“饮酒一石不乱”是也。挽蹶弓弩,古人以钧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计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当二人有余;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钧,比颜高之弓,人当五人有余。此皆近岁教养所成,以至击刺驰射,皆尽夷夏之术,器杖铠胄,极今古之工巧。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
五权:指五种重量单位,即铢、两、斤、钧、石。汉代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作为重量单位的“石”,古代即读作shí,后世多读作dàn。
斛(hú):古代量器名,也用作容量单位。作为容量单位,一般十斗为一斛,南宋末年改五斗为一斛。
挽蹶弓弩(nǔ):犹言“挽弓蹶弩”,即拉弓和踏弩。挽,拉。蹶,踏。弩,一种利用机械力量发箭的强弓,其大者要用脚踏或腰开。
率(lǜ):计算。
粳(jīnɡ)米:粳稻米。
魏之武卒:指战国时魏国经过特别训练的勇武的士兵。《荀子·议兵》谓“魏氏之武卒”能够“操十二石之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