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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谓己之父母今日既去遂疏同宾客是孝子所以

2022-10-31 05:36:12 发布 浏览 782 次

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谓己之父母今日既去,遂疏同宾客,是孝子所以悲哀,为此之故包遣奠而去。有人问曾子道:“〔出葬前〕已经设遣奠祭奠过死者了,而又包裹遣奠所余的牲体送葬,这不是如同宾客被招待酒食之后还要把剩余的牲肉裹带走吗?作为君子吃了别人的酒食还应该把剩余的牲肉裹带走吗?”曾子说:“您没有看见过大飨宾客之礼吗?在大飨礼上款待过宾客之后,还要包裹俎上所剩的三牲之肉送到宾客的馆舍中。自己的父母而现在只能像宾客一样对待,这正是孝子所悲哀的。您难道没有看见过大飨宾客之礼吗!”

26.非为人丧,问与?赐与 ?“非为”至“赐与”:案此上有缺文,这里只能姑据其字面意思译之。不是因为别人有丧事,去慰问他吗?或去赐物给他吗?

27.三年之丧,以其丧拜 ;非三年之丧,以吉拜。丧拜:先稽颡而后拜曰丧拜;下文吉拜则谓先拜而后稽颡。服三年之丧〔而受人吊唁或赠赐〕,就向人行丧拜礼;如果不是服三年之丧,就向人行吉拜礼。

28.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从父”至“可也”:从父兄弟,谓大功之服者。言此,则期(一年)丧以上者,卒哭不可遗人可知。服三年之丧,如果有人赠送酒肉,必须再三推辞然后才接受,接受时主人要穿着丧服系着绖带。如果是国君所命赐的酒肉,就不敢推辞,接受而后进献给死者。服丧的人不向人赠送东西。别人向服丧的人赠送东西,即使是酒肉也可以接受。叔伯兄弟以下的人,卒哭祭之后,送东西给人也是可以的。

29.县子曰 :“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 。”县子:鲁大夫,以知礼闻名(参见《檀弓上第三》第79节)。

剡:用刀削,这里用以比喻痛之甚。县子说:“服三年之丧痛如刀斩,服一年之丧痛如刀削。”

30.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 。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练则吊 。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 。期之丧未葬 ,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 ,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 。相趋也 ,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 。相问也 ,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 。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期之”至“而禫”:这是指父在为母服丧。案这几句当在下文“则服其服而往”之下,“练则吊”之上,错简于此。

功衰:指代小祥祭。案服三年之丧者小祥祭后丧服减轻,与大功之服同,故可用之指代小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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