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人已有典册可作教材,《尚书·多士》“唯殷先人,有典有册”。笔册工具的出现,标明商代学校已有读书习字的教学条件。商代教育活动充满神秘的宗教色彩,几乎无事不占不卜。由此,与宗教有密切关系的数术,就成为殷人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卜辞中看,商代最大的数字已达万,数术的发达及其一般运算形式的出现,与商代盛行占筮活动直接相关,商代之数术教育实际是宗教占筮活动的附产品。
从卜辞中还可看到商代已有事教的老师,“学多口父师于教”,清代学者王引之考证:父师即《周官》之“师氏之属,掌以美教国子以三德三行。父与大通,父师即大师”,也即《礼记·文王世子》之“父师司成”,主持大学教学事宜。是说虽为周初之制,但正如《尚书·洛浩》屡言“王肇称殷礼”,“大悼典殷献民”。西周初期大量使用了“殷遗多士”,周公制礼也大体沿用殷礼而略有损益。故西周之父师与卜辞中殷商父师竟名称职责完全相同。陈祥道《礼书》卷四十九也引《尚书大传》谓大师主大学之事,论学在东序。东序为夏商周三代学校之共称。就《史记·周本纪》记商末太师、少师主掌礼器而言,商代“父师”身兼双职:或赞掌国家宗法祭典大礼,或以礼乐执教于学校。这反映了商代教育也具有官师合一的特征。
卜辞中所见殷商“大学”,是用于献俘祭祖的场所,并且与宗庙之神坛并列连举,这说明商代大学也是宗庙聚落的组成部分,兼有祭祖、献俘、讯馘、养老等职能,以教授有关宗教祭典等方面的礼仪知识为主要内容,这与夏代学校的性质基本相同,与郑玄考证《礼记·王制》所言殷人“右学”为“虞殷大学”的结论,也完全相符。所以,商代“大学”绝非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构,与叙利亚境内发掘的埃伯拉大学相比,也非同类文化遗存。正如清代学者金锷所言:“所谓大学在郊者,即郊学,对小学而言大矣。”不能因献中片断零散的“大学”字样,贸然推断商代已有完整意义上的大学教育机构。
西周学校制度
西周学校制度是典型的官师合一类型,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知识。与商代相比,西周学校有较大的发展,其官学已有国学与乡学之分,国学之中已有大学与小学之分,这在先秦文献及铭文中均有具体的记录。
西周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设立,国学中之“大学”,“天子曰辟雍,诸侯日泮宫”。辟雍又分作“五学”,居中为明堂,外雍以水,故也称为“泽宫”、“大池”。环水四周为“四学”,南学为“成均”,北学为上庠,东学为“东序”、“东胶”,西学为瞽宗、西雍。四学与森林水泽相拥,鱼游鸟栖、野兽集居,故成为贵族子弟御车围攻射猎野兽的场所,同时也进行射御方面的军事技术训练。辟雍虽承大学之名,并有天子承师问道,“行礼乐,宣德化,教导天下之人”等职,但同时也是王室举行稀尝大祭、朝觐、养老、飨射、献俘、治历望气、告朔、布政等国事活动的场所。这是西周国家“官师合一”在学校设置及其职能方面的典型例证。辟雍中之“四学”,成均习乐,上庠学书,东序习干戈羽龠,瞽宗习礼。四学之制,也有分科设教的含义。但四学中的教师仍是政府官吏兼教导之责,而非专门意义上的教师职责。
诸侯泮宫取辟雍半制,东西南方有水,形如半璧。泮宫的性质职能与辟雍相同,是诸侯国政教活动的中心。《诗·鲁颂·泮水》记鲁僖公“既作泮宫”,在那里观饮酒,宣讲治国善道,献馘献囚,并宣扬明德,处理政务。这是有关周代泮宫最详实的记载。
西周小学或称“外傅”、“幼学”,《礼记·曲礼》及《内则》记小学就学年龄是岁。俞正燮《癸已存稿·学解》考《内则》“十年出就外傅”,即出居门塾之学,因其居于门学,故称“门子”。《尔雅·释宫》谓门侧之堂为塾,《尚书·顾命》有左塾右塾之分,这个左塾右塾为西周诸侯的外傅之学,是诸侯贵族弟子的初学场所。按照《礼记·学记》的记载,西周贵族子弟因出身等级差别不同,其小学设置也不同制,诸侯小学立于公宫南侧门闱,天子小学立于王宫四门,师氏守王门,保氏守王围,担任王宫小学的教导之职。西周的王宫、公宫也即明堂宗庙,学校也在明堂宗庙的范围之内。郑玄注《礼器》“鲁人将有事于泮宫”,即引《逸书》“祀馘于周庙是也”。将鲁学泮宫与周庙划同。门塾之学也在宗庙范围之内。这一点,已被世纪年代后期西周岐邑甲组宫室宗庙遗址的发掘初步证实。在甲组宗庙的布局中有东西两塾,与《尚书·顾命》的记载相符,在与西塾相邻相通的西厢第二室藏有甲骨卜辞,这与《仪礼·士冠礼》“筮于庙门……具馔于西塾”的情况相符,可证西周门塾之学同时也是占筮的场所。小学依附于筮史诸职,其教学内容自当以学习有关占筮数术方面的初步知识为主,这与卜辞金文中“学”字教门下子识爻而会意的构形相通,而小学的师氏保氏诸官也同时兼有掌管占筮卜问的职责。凤雏枝岐邑甲组宗庙遗址的H窑卜辞中,有祭礼殷先王帝乙,求祜于殷先王太甲的内容,说明这个宗庙始建于武王伐纣之前,并且是诸侯一级的宗庙建制,由此推断殷时王室门塾小学为四门之学,也即《礼记·祭义》之“天子立四学”。西周王室小学立四学,实际上也是继承了殷商旧制。
西周的“乡学”设置,依据地方行政区域而定,闾设塾,党设庠,术设序,乡设校。就一般情况而言,上述西周地方行政区域的设置情况是否属实尚无定论,而西周的地方学校当有两种类型,一为乡校,这是地方上普通贵族及致仕退居乡里的绅士乡官,于余暇时聚会论谈的场所,这种场所在春秋时期仍然存在,类如郑国子产不毁的那种乡校,它很可能是早周“公堂”的孑遗。这类乡校于农闲之时,也对一般的平民子弟进行一些有关道德礼仪及农事方面的教育。《尚书大传·略说》:“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覆锄已藏;祀乐已人,岁时已毕,余子皆入学。”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卷七所记父老里正“十月事讫”,“教于校室”,当即这种情况。二为闾塾,这实际上并不是所谓学校,而是对劳动者进行监督管制的场所。《尚书大传·略说》“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反亦如之”。上述何休《公羊传解诂》也记父老里正平旦开门坐塾上监视劳动者:晏出后时者不出,暮不持樵者不得人。这类乡学其实并不具备任何学校教育的特征,也与西周贵族的门塾之学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