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周邦彦的词:
香馥馥。樽前有个人如玉。人如玉。翠翘金凤,内家装束。 娇羞爱把眉儿蹙。逢人只唱相思曲。相思曲。一声声是:怨红愁绿。
两首词都是杰作。在情调上,它们绝不相同。李词悲壮,有英雄气,周词香艳,完全是儿女气,但是在形式上它们同是填《忆秦娥》的调子,都押入声韵,句内的平仄也没有重要的差别。从此可知形式与实质并没有绝对的必然关系。无论在哪一国,固定的诗的形式都不很多,虽然所写的情趣意象尽管有无穷的变化。法文诗大半用押韵的亚力山大格,英文诗最通行的形式也只有平韵五节格(heroic couplet)及无韵五节格(blank verse)两种。欧洲诗格最谨严的莫如十四行体(sonnet),许多性质相差甚远的诗人都同用这格式去表现千差万别的意境。中国正统的诗形式也不过四言、五古、七古、五律、七律、绝句几种。词调较多,据万氏《词律》、毛氏《填词名解》诸书所载也不过三百余种,常用者不及其半。诗人须用这有限的形式来范围千变万化的情趣和意象。如果形式与实质有绝对的必要关系,每首诗就必须自创一个格律,决不能因袭陈规了。
我们在讨论诗的起源时已经详细说明过,诗的形式大半为歌、乐、舞同源的遗痕。它是沿袭传统的,不是每个诗人根据他的某一时的意境所特创的。诗不全是自然流露。就是民歌也有它的传统的技巧,也很富于守旧性。它也填塞不必要的字句来凑数,用意义不恰当的字来趁韵,模仿以往的民歌的格式。这就是说,民歌的形式也还是现成的、外在的、沿袭传统的,不是自然流露的结果。
五 形式沿袭传统与情思语言一致说不冲突
这番话与上章情感思想语言平行一致说不互相冲突么?表面上它们似不相容,但是如果细心想一想,承认形式是沿袭的,与承认情感思想语言一致,并不相悖。首先,诗的形式是语言的纪律化之一种,其地位等于文法。语言有纪律化的必要,其实由于情感思想有纪律化的必要。文法与音律可以说都是人类对于自然的利导与征服,在混乱中所造成的条理。它们起初都是学成的习惯,在能手运用之下,习惯就变成了自然。诗人做诗对于音律,就如学外国文者对于文法一样,都是取现成纪律加以学习揣摩,起初都有几分困难,久而久之,驾轻就熟,就运用自如了。一切艺术的学习都须经过征服媒介困难的阶段,不独诗于音律为然。“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一切艺术的成熟境界,如果因迁就固定的音律,而觉得心中情感思想尚未能恰如其分地说出,情感思想与语言仍有若干裂痕,那就是因为艺术还没有成熟。
其次,诗是一种语言,语言生生不息,却亦非无中生有。语言的文法常在变迁,任何语言的文法史都可以证明,但是每种变迁都从一个固定的基础出发,而且它向来只是演化而不是革命。诗的音律与文法一样,它们原来都是习惯,但是也是做演化出发点的习惯。诗的音律在各国都有几个固定的模型,而这些模型也随时随地在变迁。每个诗人常在已成模型范围之内,顺着情感的自然需要而加以伸缩。从诗律变迁史看,这是以往历史所走的一条大道。比如在中国,由四言而五言,由五言而七言,由诗而赋而词而曲而弹词,由古而律,后一阶段都不同前一阶段,但常仍有几分是沿袭前一阶段。宇宙一切都常在变,但变之中仍有不变者在;宇宙一切都彼此相异,但异之中亦仍有相同者在。语言的变化以及诗的音律的变化不过是这公理中一个节目。诗的音律有变的必要,就因为固定的形式不能应付生展变动的情感思想。如果情感思想和语言可以不一致,则任何情感思想都可纳入几个固定的模型里,诗的形式便无变的必要。不过变必自固定模型出发,而变来变去,后一代的模型与前一代的模型仍相差不远,换句话说,诗还是有一个“形式”。这还是因为人类情感思想在变异之中仍有一个不变不易的基础。所以“形式”的存在与应用不能证明情感与语言不是平行一致的。
六 诗的音律本身的价值
关于诗的音律问题,我们要尊重历史的事实,不必一味武断。诗的疆域日渐剥削,散文的疆域日渐扩大,这是一件不容否认的历史的事实。荷马用史诗体写的东西,索福克勒斯和莎士比亚用悲剧体裁写的东西,现代人都用散文小说写;亚里斯多芬和莫里哀用有音律的喜剧形式写的东西,现代人用散文戏剧写,甚至于从前人用抒情诗写的东西,现代人也用散文小品文写。现在还有人用诗的形式来写信来做批评论文么?希腊罗马时代的学者和他们的模仿者用诗写信做论文却是常事。我想徐志摩如果生在六朝,他也许用赋的体裁写《死城》和《浓得化不开》。摩越在《风格论》里说一个作家采用诗或散文来表现他的情感思想,大半取决于当时的风尚。他以为在我们这个时代,爱好小说是健康的趣味,爱好诗有几分是不健康的趣味。这番话很有至理。